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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吧,我的消息果然是准确的,代言哥果然又要唱歌了。”一个在之前预料到的观众激动地说到,也不知道他这是怎么了,要知道陈浩杰唱歌归唱歌,但是他的歌很多人都只是听到第一遍而已,像上一次的《为自己代言》,这首歌就因为陈浩杰不授权的缘故,并没有出现在各大音乐网站里,很多想要听陈浩杰唱歌的吃瓜群众都只能够听那些要命的偷录版本歌曲。
所以才会有代言哥唱歌要命的说法,不知道这一次陈浩杰又会有什么样的歌曲诞生。
陈浩杰在无数吐槽声中就这样走到了舞台中间,一身正装穿在了他的身上,似乎还有特别的味道,最起码不愁找不到女朋友,毕竟这是颜值时代嘛,一个高富帅有哪个女孩子不喜欢的是不是,而且还是自食其力的富一代。
“陈总这是第二次登上WCG比赛的舞台了吧!”小美对着陈浩杰说到,语气之中似乎有一点奉承的味道,现在她和小北两个都可以说是陈浩杰旗下经纪公司的主持人了,喊陈浩杰作陈总似乎也无可厚非,至于奉承,谁不想做豪门的媳妇啊是不是,她小美人如其名,也是挺美的嘛,而且又听说陈浩杰到现在还没有女朋友,她也是有一点优势的是不是。
当然,陈浩杰的心里对于小美并没有多大的兴趣,没有其他的原因,在前世他就对这些什么女解说女主播没有多少兴趣了,为了名气什么的任何事都可以干出来,这样的品行他很不喜欢。
当然,这个年代的人也不可能像过去那么淳朴了,你想要人家给办事,不付出一点利益怎么行呢,是不是。
“哈哈,很高兴又能够站在这个舞台,之前我在后台呆了很久,要知道前台也是有设置一些话题的,我在后台都能够听到,说真的,在登台上来之前,我的心是寒的,我唱歌明明很好听好不好。”
“咦?”
“臭不要脸的。”
“不行了,要吐了。”
“代言哥说他是华国唱歌最好听的公司老板了。”一个个吃瓜群众就化身吐槽大军,开始吐槽了起来,一下子现场的气氛似乎很火爆的样子,尤其是陈浩杰似乎还听到一声大声的“我爱你”,一下子心情就好了很多。
摆了摆手制止观众席上的观众,示意他们安静下来听他继续说:“我现在呢,还比较年轻,不太想谈恋爱,所以现场说我爱你也没有用,真的。
我唱歌真的是很好听的,我真的都要爱上我自己了,好了,不多说了,大家可以看一下大屏幕,里面有我接下来要演唱的两首歌的名字,一首叫《千里之外》,另一首叫《天后》。”
《千里之外》这首歌在前世那可是经典的代名词,尽管经历了很久的时间沉淀,但是依旧还是很耐听,陈浩杰当初在听到费大大和周董合唱的时候,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首歌,当然还有一部分喜欢这首歌的原因是在歌曲的MV上面。
说实话,看歌曲的MV确实有不一样的感觉,最起码陈浩杰是这样觉得的,所以在之前就将《千里之外》和《天后》的MV都拍好了,当然,女主角都是金莎,谁叫陈浩杰就认识这么一个娱乐圈里的人。
不过陈浩杰表示,金莎穿起旗袍来确实有不一样的感觉。
陈浩杰背后的大屏幕上开始播放《千里之外》的MV,而伴奏也在这个时候开始,MV刚开始的场面是出现在一个大SH的舞厅里,此时金莎一身靓丽的旗袍,随着她那调皮的动作,似乎一下子就打动了很多人,而陈浩杰则是扮演一个打杂的小工,似乎故事一开始就注定了悲剧,金莎是舞厅的头号歌星,而他只是一个打杂的,有些时候陈浩杰想要见金莎一面都不太可能。
“屋檐如悬崖风铃如沧海
我等燕归来
时间被安排演一场意外
你悄然走开
故事在城外浓雾散不开
看不清对白
你听不出来声不存在
是我在感慨。”
故事的开头本来就是一个意外,身份差别巨大的两人,或许就不应该有太遥远的未来,有些时候为爱放手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而MV中陈浩杰就是这样一个肯为爱放手的男人,没有太多挽留的话,当有外国人想要送金莎去国外培养深造的时候,正当金莎犹豫不决的时候,陈浩杰替她接受了船票。
于是故事就这样开始和悄无声息地结束了,城外已经被浓浓的白雾所环绕,陈浩杰看不清两人的未来,或许将来再见的时候,就都是陌生人了吧,而留给陈浩杰做纪念的就是金莎的手帕。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
沉默年代或许不该太遥远的相爱
我送你离开天涯之外你是否还在
琴声何来生死难猜
用一生去等待”
MV的三年后,当金莎再次回到故地寻找陈浩杰的时候,陈浩杰最先看到了金莎的到来,不过他并没有与金莎相认,而是默然走开了,或许在金莎还没有出现的日子里,他每时每刻都在想念着她,只是三年后,物是人非,他依然没有改变他地下的身份,依然是那个舞厅的打杂,而金莎,此时已经是闻名海内外的大歌星了,他有什么理由去见她。
所以陈浩杰就这样悲情地离开了金莎的视线,尽管金莎后来想起了陈浩杰,只可惜他并没有再次出现在金莎的视线之内。
不得不说两个人的演技都还是不错的,光是这部MV就则以打动很多人了,温柔的歌声搭配着悲情MV,这就是陈浩杰想要给观众的感觉——爱情不过是一个人付出,一个人牺牲,而另一个享受温柔。
当然,MV里面最无语的一点就是陈浩杰的外表,要知道在MV里面,陈浩杰时不时地秀一下自己的帅,有时候穿着正装独自一个人坐在大厅上唱着歌曲,那种莫名的气势感觉就跟MV所要体现的主题不太一样,似乎很格格不入。
还有就是他的帅,尼玛这么帅的一个人居然是歌厅的打杂,这是多么奢侈的歌厅啊,表示在大SH还没有见到过。
不过总的来说,歌曲《千里之外》还是很让大家接受的。
“我靠,代言哥的歌声不错啊。”
“不知道为什么,感觉就想要流眼泪。”
“哎,身份差别太大了,尤其是在民国那个年代。”
“金莎穿旗袍的样子好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