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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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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越天一下子就明白了这些刻在武器上名字的含义了,范雎他是知道的,是当今大秦的丞相,可谓是一人之上万人之下,拥有着巨大的权利,而大良造是总管武器装备的一个官职,看来就是这位名叫孟胜的人了,然后之下还有很多名字,他们应该就是此件武器的打造者,可以说,这些名字就代表着这件武器的身份,一旦出现问题,那么就可以直接找到这些打造者,到那时大秦将会对这些人进行惩治,这是一种责任制度,让这些打造者们不敢偷工减料。

    “怪不得大秦实力强大,光看这种工艺就甩出了大周好几条街了,虽然精细程度还不是很高,但在这个时代已经很不错了,还有这种严格的管理制度也超过其他诸侯,见叶知秋,从一件小小的武器上就能看出大秦军法之严厉,大周要是碰上大秦,那万万不是对手。”

    当然,这方面刘越天才是真正的专家,大秦的技术在他眼里也是粗糙无比,不过他现在要人才没人才,要材料没材料,即便他脑中有着超出这个时代无数倍的技术也无法实现,当然,如果他成为天水太守,这些都会逐渐的实现,他也有信心打造出一支远超其他诸侯的军队来。

    刘越天甩了甩脑袋,这些都还距离他很远。

    刘越天无声无息地将仓库门打开走了进去,然后立刻命令系统:系统,给我打造出一件雁翎锁子甲。

    随着命令发出,系统散发出那股神秘的能量将周围的武器包裹在内,面前的生铁被这股能量影响开始不断的融合,越来越小,不一会儿的工夫就变成了一块银白色的物质。

    “嗖!”

    刘越天身上的那块锆石也飞了出去融入到了这块金属之中,然后这银白色的物质开始变化,很快就化为了一件铠甲。

    “好漂亮的铠甲!”

    刘越天把铠甲拿在手中连连惊叹,此甲有十斤左右的分量,外表好似鱼鳞,但用手摸上去却光滑无比充满了弹性,不光他自己能够穿戴,就是比他体重大的多的人也没有问题,而且穿在身上完全不影响灵活性。

    铠甲的外观呈现出银白色,胸口位置则有一块淡蓝色的印记,不说强大的防御力,光是外形就让人感到这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刘越天心花怒放,把这件雁翎锁子甲穿在身上,好似一件内衣丝毫不形象自己的行动,不过穿上后刘越天的威望,看来这威望的加成只对他所属的武将文官才起左右。

    “走!”

    刘越天不敢久留,飞快的出了仓库,在一个隐蔽的角落里又躲了好久才趁着守卫不注意的时候跳出了营地,飞快的离开了这里。

    待回到客栈已经是五更天了,刘越天躺在床上片刻就进入了梦想。

    也不知过了多久,外面突然传来了嘈杂的声音把刘越天吵醒。

    “军爷,军爷,我这小店里都是老主顾,不会有奸细的!军爷……!”

    “砰!”

    刘越天就听到隔壁房间的房门被狠狠踹开。

    “你们两个干什么的?”

    随着一声大叫,就听得一片翻箱倒柜之声,其中还夹杂着一男一女叫喊的声音:我是大唐的商人,你们要干什么………?。

    “大唐的商人,好,给我抓起来拿回去审问!”

    “应该是那些消失的武器被大秦的士兵来发现了。”

    刘越天也不慌乱,站起身来走到门口轻轻地推开了房门。

    “你是什么人?”

    门口正站着四名士兵,看到刘越天立刻冲了进来。

    “军爷,小人是来此探亲的。”

    刘越天赔笑道。

    “探亲?”

    士兵走进屋里搜查起来。

    “你是什么地方的人?”

    另外一穿着百夫长衣服的人问道。

    “军爷,小人是长安人,这一次是到金城郡看望姐姐,不过姐姐跟姐夫出了门,我只能先住在客栈里。”

    “长安人?长安离此一千多里,就你一个人来的?”

    “没错,小人家里也是经商的,从小就跟随父母走南闯北,现在父母年纪大了,走不动了,这次小人的姐姐想念父母也只能我一人前来了。”

    刘越天毕恭毕敬地说道。

    “经商的?”

    对方半信半疑不停的在屋里看着,就在此时,客栈外面突然传来大叫之声:大人,你快出来看看!

    “怎么了?”

    这人马上走了出去。

    “大人,您看这匹马?”

    另外那人回答道。

    “马?”

    刘越天听了心里一惊,也急忙跟了出去。

    只见大黄正趴在旁边的一个马棚里似乎在闭目养神,而一位士兵正看着它眼里流露出一丝贪婪之色。

    “什么马?”

    那位百夫长皱着眉头问道。

    “大人,这匹马可不是普通的马呀!”

    现在的大黄已经跟之前不同,乍一看去似乎还是一匹驽马,通身的黄毛杂乱无章,但要是仔细看就会发现那黄棕色的毛发根根挺立,根本不是驽马那等劣等马匹所能比拟的,另外大黄的身形都比一般的青骢马要大出不少,膘肥体壮散发着力量,显然是一位士兵看出了大黄的不凡,心中有了贪念。

    “这马?”

    百夫长看了几眼也是眼睛一亮。

    “好马,好马,比青骢马都要壮硕………这是谁的马?”

    他大声问道。

    “大人,这是小人的坐骑!”

    刘越天笑着走上前来。

    “你的坐骑?你这个小小的商人也能有如此良驹?”

    “大人,此马是我父亲给我的,平时脾气可大了,哪里是什么良驹?大人恐怕是看走眼了吧!”

    “呵呵,好,既然不是什么良驹,那我给你一两银子便买于我吧!”

    “大人,长安距离此地千里之遥,小人就是靠着此马才来到金城郡,要是给了您,我可怎么回去呀?”

    “嗯?一两银子还嫌少不成?足够你再买一匹马回家了。”

    对方说着就直奔大黄而去,要仔细看看大黄。

    就在对方伸手即将摸到大黄的时候,只见大黄猛地窜起,两条前腿高高抬起对着对方就狠狠砸了下来。

    那位百夫长根本就没有任何反应脑袋就被两只大蹄子狠狠砸中。

    “噗!”

    百夫长连声都没吭一声栽倒在地,脑袋变成了一个烂西瓜,白的红的溅了出来,当真是肝脑涂地了。

    “啊!大人!”

    周围六个士兵吓得急忙围拢过来,可下一刻大黄如同发了狂,四蹄蹬地就从马棚里跳了出来,六个士兵躲闪不及被撞得摔倒在地。

    “大黄,走!”

    刘越天一声呼啸纵身而起跳上了马背,大黄四蹄猛蹬就窜了出去。

    “来人,我们发现奸细了,快把他抓住!”

    倒在地上的士兵大喊着,声音惊动了正在街上四处检查的其他兵士,不过他们还没反应过来就见一道黄色的身影从身边掠过,定睛观看时只看到了一个远去的背影。

    “那就是奸细,快,快!”

    近处的士兵大声叫道,立刻惊动了附近正挨家挨户检查的士兵,他们纷纷冲上街来,迎面见到一匹如风的快马。

    “抓住他,抓住他………!”

    整个街道顿时乱成一团。

    “抓我!想的美!”